為促進裝備制造業發展、支持企業研發創新、降低企業成本,國家財政部、工信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國內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或產品而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工信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財關稅〔2019〕38號),目前適用《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9年修訂)、《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19年修訂)、《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9年修訂)。為做好我市企業申報2021年享受重大技術裝備進口免稅政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