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擬向帝科股份出售晶科新材料80%股權,交易對價為8000萬元
關鍵詞: 晶科能源 帝科股份 股權收購 晶科新材料 光伏主賽道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88223,證券簡稱:晶科能源)9月9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與無錫帝科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帝科股份”)簽署《股權收購協議》,以人民幣8000萬元對價,向帝科股份出售其持有的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科新材料”)80%股權。交易完成后,晶科新材料不再納入晶科能源合并報表范圍。
根據公告,本次交易以2025年6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經中同華資產評估(上海)有限公司評估,晶科新材料全部股權價值為人民幣1億元,對應80%股權評估價值為8000萬元,最終交易價格與評估值一致,溢價率達299.08%。交易款項將分二期支付: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首付款1600萬元,剩余6400萬元將于股權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晶科能源表示,此次出售旨在進一步優化公司資產結構,提高資產運營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并為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提供資金支持。晶科新材料主營電子專用材料制造與銷售,近年來因市場競爭加劇及原材料價格波動,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連續虧損,凈利潤分別為-1134.67萬元和-737.74萬元。公司認為,通過引入具備產業協同能力的戰略投資者,有利于晶科新材料未來業務發展。
帝科股份為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300842),主營電子專用材料研發、制造與銷售,2025年上半年營業收入達83.4億元,歸母凈利潤6980.73萬元,資信狀況良好。晶科能源董事會認為,帝科股份具備履約能力,交易款項回收風險可控。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但因預計產生的利潤超過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50%,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晶科能源承諾,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并及時披露交易進展。
晶科能源董事會強調,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為晶科新材料提供擔保或資金支持,晶科新材料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同時,本次交易不會導致公司主營業務發生變化,也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晶科能源此次出售非核心資產,體現了公司聚焦光伏主賽道、提升資源利用效率的戰略意圖。隨著全球光伏市場需求持續增長,晶科能源有望通過輕裝上陣,進一步鞏固其在全球光伏行業的領先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