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新規:原產于美國AI芯片出口需要貿易許可證
關鍵詞: 馬來西亞 美國 高性能AI芯片 貿易許可證 出口限制
馬來西亞貿易部于7月14日宣布,即日起,所有美國原產的高性能人工智能芯片在出口、轉運及過境時,必須取得貿易許可證。這一措施旨在填補監管漏洞,并防止潛在的非法貿易活動。
根據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發布的聲明,個人或公司在出口、轉運或過境任何未明確列入戰略物品清單(SIL)的物品前,必須至少提前30天通知有關當局。此外,馬來西亞正考慮將美國原產的高性能AI芯片納入其戰略物品清單中。
這一政策的實施,是基于2010年戰略貿易法令(STA)第12條文,即所謂的“全面管制”條文。該條文規定,如果個人或企業擬出口、轉運或過境任何未明確列入戰略物品清單的物品,且已知或有合理理由懷疑該物品可能被濫用或涉及受限制活動,須至少提前30天通知有關當局。
馬來西亞政府強調,不會容忍利用其管轄權從事非法貿易活動,若違反相關法律,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馬來西亞貿易部的這一舉措,也可能是對美國近期對馬來西亞和泰國實施AI芯片出口限制的回應。該部門表示,“此舉旨在彌補監管漏洞,同時馬來西亞正在進一步審查是否將美國產高性能人工智能芯片納入SIL。"
最近,美國商務部正在起草新的規則,以限制英偉達等公司向馬來西亞和泰國出口AI芯片。這些措施是特朗普政府對前總統拜登時期《人工智能擴散規則》的調整的一部分,該規則曾引發盟友和科技公司的反對。
美國商務部的初步草案要求企業在向馬來西亞和泰國出口AI GPU前必須獲得美國政府的出口許可。同時,美國還希望馬來西亞和泰國限制此類AI芯片的轉口貿易。
馬來西亞政府表示,將繼續支持符合國際最佳實踐及多邊協議承諾的投資與貿易,并強調所有在我國運營的實體都應遵守適用的國際義務,以避免其業務遭受次級制裁。馬來西亞政府將繼續致力于維護安全、透明、基于規則的貿易環境,并絕不容許任何人濫用馬來西亞的管轄權從事非法貿易活動。
